有效的监督是对执行力的强化,既能防止决策偏离原有意图,又能对决策进行修补改进。浠水县编办落实三项制度,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一、落实工作报告制。各机关事业单位定期向编办报告本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编办定期向县委、县政府和市编办报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二、推行举报问责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的途径和方法,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机构编制部门投诉举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探索离任审计制。以主要领导离任为切入点,结合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机构编制管理责任审计,审查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配备、机构职能行使是否规范,查出问题,严格依法处置。(李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