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4月上、中旬,省、市审改办将对各地贯彻落实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的情况开展专项交叉监督检查。为做好迎接检查工作,各单位要结合我县实际,在原来对接省公布通用目录的基础上,根据省、市检查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文件下载
《省审改办关于交叉检查市县两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鄂审改办〔2015〕7号)等省、市检查的通知文件电子版已上传至浠水县行政审批改革QQ群(群号:262676392)群共享中(请下载文件:省市交叉检查紧急通知2015.rar,下同),请县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自行下载。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州)级和县(市、区)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2号)的要求,我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已经与省公布的通用目录进行了对接。对接调整后的《浠水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4版)》,既可以在浠水县行政审批改革QQ群群共享中下载,也可以登录365bet手机网址多少进行下载(下载网址: http://www.sxjypme.com/zxdt/201502/t20150215_23339.html)。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对照自查
县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对照省、市检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原来对接省公布通用目录的基础上,认真对照我县与省对接调整后的《浠水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4版)》开展自查,确保本单位的审批事项公开目录与《浠水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4版)》保持一致,并且做到审批事项的事项顺序、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大小项划分、流程图顺序等要各个要素互相一一对应,保持一致。
1.事项顺序一致。同一事项在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和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公开信息表中以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中的顺序要保持一致。对于原来对接省公布通用目录以后没有事项顺序没有保持一致的,要对照《浠水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4版)》进行微调,相应的事项编码也要进行对应修改。
2.事项名称一致。同一事项的名称在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和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公开信息表以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表格资料中的表述也要保持一致。对于同一事项在原来对接过程中表述不一致的要进行对照修改一致。
3.设定依据一致。要在原来对接清理的基础上,各个关联表格中资料填列的同一事项的设定依据要保持一致,要细化到法律法规某条某款。
4.大小项划分一致。对于审批事项大项小项的划分,要按照公布的目录为准,不一致的地方要进行微调,同时对涉及的相关表格进行微调完善,相关的统计数字要进行相应增减,作出相应的备注标记,必要时可附文字说明。
5.行政审批事项(子项)信息表的格式一致。对照《省审改办关于交叉检查市县两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鄂审改办〔2015〕7号)文件的附件2《行政审批事项(子项)信息表》表一基本信息表(样表),根据表后填报要求,对原来对接省目录以后的表格进行微调,原来没有填列事项要补充完善。事项编码仍按原来的编码方式填列。对接省公布的通用目录,办理类型我县只有行政许可和部分保留的非行政许可两种类型,没有其他类型。
(二)及时报送自查情况
按省、市审改办要求,县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将自查调整后的所有相关表格资料一并压缩打包,最迟于4月9日上午10:30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县审改办(收件电子邮箱:67198357@qq.com,联系电话:4233846,联系人:张为民),由县审改办集中汇总后按要求上报省、市审改办。
浠水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