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近日印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设项目行业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一表制”的通知》(浠政办发〔2015〕18号)文件,从2015年8月12日起,全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一表制”,这是该县规范建设项目收费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出的一项重大举措。
按照建设项目性质和项目用途,浠水县将县城规划区、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县办工业园区、清泉、团陂、巴河镇工业集中区内的建设项目分为5种基本建设类型,涉及的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政府性基金、保证金)和经营性收费项目共有22项,分别确定不同的执收标准,全部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测算、一表征收、分类缴存”的方式,实行“一站”办理,限时办结。
在22项收费项目中,属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一次性缴纳的7项,属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一次性缴纳的9项,属因需经现场勘察、确认或专业仪器测算,不便于一表核算、集中征收,由各有关部门在遵守“一表制”收费标准前提下据实收取的6项。